2017年1月6日20时30分许,被害人杨某在西安市边家村某浴场洗澡时,遭遇杨甲(另案管教)、杨建某等人。 杨某以前是李某) )另案管教)向杨甲告债,杨甲向杨某讨债。 为了重庆要账公司查明杨某仍表示要强力还款,杨甲殴打了德律风相关的李某。 很快赶来的李某带着原告张某、张毅某(另案管教,在逃)将受害人抓获。
当晚11时30分许,在李某的授意下,张某、张毅某等人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到西安市长安区东年夜街一家经营东年夜村的豪庭酒店616房间,限制人身舒适。 其间,李某、杨一级人员还将杨某拉到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寺北侧道路和高冠瀑布处河道等处,在杨某前后经过实际殴打、水冻结等动作后,将其带回豪庭酒店616房间。
2017年1月8日,四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接到杨某报警后,赶到豪庭酒店616房间对杨某进行布施,将原告张某抓获。
克,长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时,被害人杨某于2017年3月3日向公安陷阱提出书面观点,称原告小张做了海涵。 垦求不考虑张先生的公法负担。
根据相关公法,张某犯科监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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